骨转移癌痛是恶性肿瘤常见并发症之一,约 70% 的晚期癌症患者(如乳腺癌、前列腺癌、肺癌等)会发生骨转移,其中 80% 以上伴随不同程度的疼痛,部分患者疼痛控制不佳进展为难治性骨转移癌痛(即常规阿片类药物联合辅助镇痛方案治疗后,疼痛评分仍≥4 分,或出现不可耐受的药物不良反应)。2017 年《难治性癌痛专家共识(CRPC)》针对骨转移癌痛的特殊性,从病理机制、评估要点、治疗策略等方面给出了明确指导,以下为核心内容解读:
一、骨转移癌痛的病理机制与临床特点(共识核心前提)
共识首先明确骨转移癌痛的复杂性 —— 并非单一 “骨破坏” 导致,而是 **“肿瘤侵犯 + 骨代谢异常 + 神经损伤” 三重机制叠加 **,这也是其易发展为 “难治性” 的关键原因:
- 肿瘤直接侵犯:肿瘤细胞浸润骨组织、骨膜(富含神经末梢),或压迫周围软组织、神经(如脊柱转移压迫神经根),直接引发伤害性疼痛;
- 骨代谢紊乱:肿瘤刺激成骨细胞 / 破骨细胞活性失衡,导致骨溶解(如肺癌、乳腺癌转移)或骨硬化(如前列腺癌转移),骨微结构破坏引发 “炎性疼痛”,同时释放前列腺素、细胞因子(如 TNF-α、IL-6)进一步放大疼痛信号;
- 神经病理性疼痛成分:长期骨破坏或肿瘤压迫可导致周围神经损伤(如感觉异常、痛觉过敏),约 30% 的骨转移癌痛合并神经病理性疼痛,常规阿片类药物对这类疼痛效果较差,需联合针对性药物。
基于上述机制,骨转移癌痛的临床特点表现为:
- 疼痛类型混合:多为 “持续性钝痛(伤害性)+ 爆发痛(活动诱发,如翻身、行走)+ 神经病理性疼痛(如烧灼感、电击痛)”;
- 疼痛波动大:爆发痛发生率高(约 60% 患者每日发作≥3 次),诱因多与体位变化、负重相关;
- 并发症多:常伴随骨相关事件(SREs),如病理性骨折、脊髓压迫、高钙血症,这些并发症会进一步加重疼痛,形成 “疼痛 - 活动受限 - 骨流失加剧” 的恶性循环。
二、骨转移癌痛的评估要点(共识强调 “精准评估是治疗基础”)
难治性骨转移癌痛的评估需突破 “仅关注疼痛评分” 的局限,共识推荐 **“多维度、动态化评估体系”**,具体包括 4 个核心维度:
1. 疼痛本身评估
- 疼痛强度与性质:使用 NRS 评分(数字评分法)记录静息痛、活动痛(如行走 10 米后)及爆发痛的强度(≥4 分需警惕难治性风险);通过 “疼痛描述词” 区分疼痛类型(如 “酸痛、胀痛” 提示伤害性疼痛,“麻木、电击痛” 提示神经病理性疼痛)。
- 爆发痛特征:记录爆发痛的 “诱因(如翻身、咳嗽)、频率(每日发作次数)、持续时间(通常<30 分钟)、对解救药的反应”,为后续调整方案提供依据。
2. 肿瘤与骨转移灶评估
- 影像学检查:优先通过全身骨扫描(ECT)筛查骨转移范围,再用 CT/MRI 明确转移灶位置(尤其脊柱、承重骨)、骨破坏程度(如是否合并病理性骨折风险)及是否压迫神经 / 脊髓;
- 骨代谢指标:检测血清碱性磷酸酶(ALP)、骨特异性碱性磷酸酶(BSAP)、Ⅰ 型胶原交联 C 端肽(β-CTX),评估骨溶解 / 骨形成活性,指导骨改良药物的使用。
3. 功能与生活质量评估
- 功能状态:采用 ECOG PS 评分(体力状况评分)评估患者活动能力(如 PS≥2 分提示活动受限明显,需调整镇痛方案以改善功能);
- 生活质量:使用 EORTC QLQ-BM22 量表(骨转移专用生活质量量表),评估疼痛对睡眠、情绪、日常活动的影响,避免 “仅控痛、不改善生活质量” 的误区。
4. 既往治疗与不良反应评估
- 阿片类药物使用史:记录当前阿片类药物的种类(如吗啡、羟考酮)、剂量(换算为口服吗啡当量 OME)、用药时长、是否出现耐受(如剂量增加但镇痛效果下降);
- 不良反应:重点评估便秘、恶心呕吐、嗜睡、呼吸抑制、尿潴留等阿片类药物相关不良反应,以及非甾体抗炎药(NSAIDs)可能导致的胃肠道损伤、肾功能损害,这些是判断 “是否为难治性” 的重要依据(如因严重便秘无法耐受足量阿片类药物,也属于难治性范畴)。
三、难治性骨转移癌痛的分层治疗策略(共识核心推荐)
共识针对骨转移癌痛的 “难治性” 成因(如阿片耐受、混合痛型、合并骨相关事件),提出 **“药物治疗为基础、微创介入为补充、多学科协作(MDT)为保障” 的分层策略 **,具体如下:
1. 基础治疗:优化药物方案(针对 “药物疗效不佳或不耐受”)
(1)阿片类药物的优化调整
- 剂量滴定与剂型转换:若当前阿片类药物剂量不足(如 OME<120mg / 日)且无严重不良反应,可按 25%-50% 的幅度逐步增加剂量(如羟考酮缓释片从 10mg q12h 增至 20mg q12h);若出现阿片耐受(剂量增加但疗效不升),可更换阿片类药物种类(如从吗啡转换为羟考酮,或从口服剂型转换为透皮芬太尼贴剂,减少肝脏首过效应)。
- 爆发痛解救药物选择:优先使用 “速效阿片类药物”,如即释吗啡(剂量为每日基础阿片剂量的 10%-15%)、羟考酮速释片,给药方式需匹配爆发痛的诱因(如因翻身诱发,可在翻身前 30 分钟预防性服用);若口服困难,可选择经鼻给药的芬太尼喷雾(起效更快,约 5-10 分钟)。
(2)联合辅助镇痛药物(针对 “混合痛型”)
共识强调 “单一阿片类药物无法控制所有类型的骨转移癌痛”,需根据疼痛成分联合以下药物:
- 针对骨代谢异常:联用骨改良药物(双膦酸盐或地舒单抗),通过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减少骨破坏,间接缓解疼痛,同时降低病理性骨折风险;
- 双膦酸盐(如唑来膦酸):静脉输注,每 3-4 周 1 次,需监测肾功能(肌酐清除率<30ml/min 禁用);
- 地舒单抗(RANKL 抑制剂):皮下注射,每 4 周 1 次,无需调整肾功能剂量,对双膦酸盐耐药者仍有效。
- 针对神经病理性疼痛成分:联用神经病理性疼痛药物,如加巴喷丁(起始 300mg / 日,逐步增至 1200-1800mg / 日)、普瑞巴林(起始 75mg / 日,增至 150-300mg / 日),或 5 - 羟色胺 - 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(SNRIs)如度洛西汀(60mg / 日),这类药物可增强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效果,减少阿片用量。
- 针对炎症性疼痛:短期联用非甾体抗炎药(NSAIDs)(如塞来昔布 200mg / 日),但需严格限制疗程(<2 周),并监测胃肠道(联用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)及肾功能,避免长期使用导致不良反应。
(3)不良反应的对症处理(避免 “因不良反应停药”)
- 便秘:预防性使用缓泻剂(如乳果糖 + 聚乙二醇 4000),避免使用单一缓泻剂;若口服无效,可采用直肠给药(如开塞露、甘油栓剂)。
- 恶心呕吐:初始使用阿片类药物时联用止吐药(如昂丹司琼 8mg / 日),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,避免长期使用导致便秘加重。
- 阿片诱导的痛觉过敏(OIH):若患者出现 “疼痛随阿片剂量增加而加重”,需警惕 OIH,可减少阿片剂量 10%-25%,同时联用加巴喷丁或氯胺酮(低剂量静脉输注,0.1-0.3mg/kg/ 小时),抑制中枢敏化。
2. 进阶治疗:微创介入治疗(针对 “药物难治或不耐受”)
若优化药物方案后疼痛仍≥4 分,或患者无法耐受药物不良反应(如严重肾功能不全无法使用 NSAIDs、顽固性便秘),共识推荐采用微创介入技术,通过 “局部靶点治疗” 减少全身药物用量,具体包括:
(1)骨转移灶局部治疗
- 放射治疗:是骨转移癌痛的一线局部治疗手段,通过射线抑制肿瘤细胞增殖、减轻骨膜刺激,有效率约 80%;
- 常规外照射:针对单个或少数骨转移灶(如脊柱、肋骨),总剂量 30Gy/10 次或 20Gy/5 次,起效时间约 1-2 周;
- 放射性核素治疗(如锶 - 89、钐 - 153):针对全身多发骨转移灶,通过静脉注射靶向骨转移灶,缓解全身疼痛,但需监测血常规(可能导致一过性骨髓抑制)。
- 消融治疗:针对椎体、骨盆等深部骨转移灶,可采用 CT 引导下射频消融、冷冻消融,通过局部高温 / 低温破坏肿瘤组织,快速缓解疼痛(起效时间数小时至 1 天),尤其适用于合并病理性骨折风险的患者。
(2)神经阻滞与毁损治疗
- 神经阻滞:针对肋骨、四肢骨转移痛,可采用超声引导下肋间神经阻滞、腰丛神经阻滞,注射局部麻醉药(如罗哌卡因)联合糖皮质激素(如地塞米松),短期镇痛效果显著(维持 1-2 周);
- 神经毁损:针对药物无效且预期生存期>3 个月的患者(如脊柱转移压迫神经根),可采用 CT 引导下射频毁损或化学毁损(如无水乙醇),破坏病变神经,实现长期镇痛(维持 1-3 个月),但需严格评估神经损伤风险(如避免损伤运动神经导致瘫痪)。
(3)椎管内镇痛治疗
- 硬膜外镇痛:通过植入硬膜外导管,持续输注阿片类药物(如吗啡)联合局部麻醉药(如布比卡因),直接作用于脊髓痛觉传导通路,镇痛效果是全身用药的 10-100 倍,可显著减少全身阿片用量及不良反应;
- 鞘内镇痛泵植入:针对终末期(预期生存期<6 个月)、全身药物无效的难治性患者,可植入可编程鞘内镇痛泵,持续输注低剂量阿片类药物(如吗啡、氢吗啡酮),是 “终极镇痛手段”,但需手术植入,且需监测感染、导管堵塞等并发症。
3. 并发症管理:骨相关事件(SREs)的预防与处理
共识特别强调 “骨转移癌痛的治疗需同步预防骨相关事件”,避免因 SREs 加重疼痛或导致功能障碍:
- 病理性骨折预防:对承重骨(如脊柱、股骨)转移灶,若骨破坏程度>50% 或存在 “疼痛加重、活动受限”,需联合骨科评估是否进行手术固定(如椎体成形术、股骨钉固定),术后再配合镇痛治疗,可快速恢复活动能力;
- 脊髓压迫综合征处理:若脊柱转移灶压迫脊髓(表现为下肢无力、大小便失禁),需紧急行 MRI 评估,优先采用 “大剂量糖皮质激素(如地塞米松 10mg 静脉推注,后续 4mg q6h)+ 急诊放疗 / 手术减压”,避免永久性神经损伤;
- 高钙血症处理:骨转移导致的高钙血症(血清钙>2.75mmol/L)会加重乏力、恶心,甚至诱发意识障碍,需静脉输注生理盐水(每日 2000-3000ml)联合双膦酸盐(如唑来膦酸 4mg),降低血钙水平,同时缓解伴随的疼痛不适。
四、共识核心总结与临床意义
2017 年 CRPC 共识对骨转移癌痛的解读,核心突破在于:
- 从 “单一镇痛” 到 “多维度管理”:强调评估需涵盖疼痛、肿瘤、功能、不良反应,避免 “只看评分、忽略患者感受”;
- 从 “药物依赖” 到 “分层治疗”:明确 “药物优化→局部治疗→介入治疗” 的阶梯路径,尤其为药物不耐受或无效的患者提供了微创解决方案;
- 从 “单独诊疗” 到 “MDT 协作”:推荐由肿瘤科、疼痛科、骨科、放疗科组成多学科团队,针对复杂病例(如合并脊髓压迫、病理性骨折)制定个体化方案,最大化提升镇痛效果与生活质量。
该共识为临床医生处理难治性骨转移癌痛提供了清晰的 “操作手册”,尤其在阿片类药物优化、骨改良药物使用、微创介入时机选择等方面给出了循证依据,有效减少了 “治疗盲目性”,最终帮助患者实现 “疼痛控制、功能保留、生活质量改善” 的三重目标。






